騰訊高級工程師閆先生因每天工作不足8小時被公司辭退。 當時,公司提供的在崗時間統計表統計了2019年2月和3月期間每天早上8點至下午6點的在崗時間,指控閆先生在這一時間段內未能滿足每天在崗8小時,每天僅在崗3~6小時。 閆先生稱自己存在長期加班的事實,并
騰訊高級工程師閆先生因"每天工作不足8小時"被公司辭退。
當時,公司提供的在崗時間統計表統計了2019年2月和3月期間每天早上8點至下午6點的在崗時間,指控閆先生在這一時間段內未能滿足每天在崗8小時,每天僅在崗3~6小時。
閆先生稱自己存在長期加班的事實,并懷疑自己是因為2018年曾匿名舉報部門人員違反公司規定而遭到報復。閆先生兩次上訴均敗訴。目前,他正準備向廣東省**人民法院再次提交申請。
彈性工作制,從不考勤
據悉,閆先生大學是計算機專業畢業,于2012年入職騰訊。剛入職的半年,他每天晚上加班到深夜,周末無休。目前,已經工作多年,從入職起就是T3高級工程師。
騰訊公司以閆先生遲到、早退,違反了勞動紀律為由,于2019年3月28日給其開具了離職證明。而閆先生則表示,騰訊是彈性工作制,從來不考勤。
騰訊公司表示,根據相關規定,雖然是彈性工作制,但在崗時間不能少于8小時。而閆先生所在部門每早10點會有一個晨會,閆先生經常缺席。
為證明原告閆先生長期存在遲到早退的現象,騰訊公司出具了2019年2月至3月期間的監控視頻截圖、光盤、錄音、多份公證書等證據,形成了一條可以支撐自己觀點的證據鏈。
而閆先生則表示,自己存在長期加班的情況,不能因為監控畫面中自己不在工位上就認定缺席。但閆先生并未拿出有力證據,證明自己日在崗超過8小時。
公司提供的在崗時間統計表統計了2019年2月和3月期間,而閆先生在這一時間段內未能滿足每天在崗8小時,每天僅在崗3~6小時。
閆先生則認為騰訊公司提供的"每天早上8點至下午6點的在崗時間"存在問題,該時間段一共有8小時,除去中午休息的2個小時,任何一名員工也不可能滿足完全在崗8小時。
但因閆先生不能提供有力證據證明自己經常有需要離開工位完成的工作,且閆先生的工作為游戲平臺工程師,不存在出外勤情況。一審法院駁回了閆先生的訴求。
此外
石家莊網站建設消息,閆先生還表示自己經常在18時以后加班,但由于未能提供相應證據支撐,未被采納。
"騰訊員工在工作日18點以后繼續工作是常態,騰訊僅拿出10-18點時段的監控沒有任何說服力。"閆先生要求騰訊公司拿出所有時間段的監控。
隨后,閆先生二次上訴,他拿出了項目組的微信聊天記錄和其他員工晚間工作的視頻。法院認為并不能證明他的訴求,不予采信,二審仍駁回了閆先生的訴求。
辦公物品被扣留,內部賬戶被注銷
閆先生稱自己之所以無法提供有力證據證明,是因為離職時保安強行扣留了自己的個人電腦和辦公物品。除此之外,自己所有的內部賬戶,包括企業微信、郵箱和工卡等都被注銷了。
作為騰訊工作7年的老員工,閆先生表示,自己的考核成績一直較好。被強行離職之前,也就是2018年上半年,拿到了三星。他不知道自己為何會被辭退。
閆先生回憶起自己曾在2018年12月舉報了原部門研發人員在外開公司等違反規定的行為,他懷疑自己是因舉報遭報復,被迫離職。
辭退原因:未能匹配對應崗位要求
騰訊公司則回應稱,是因為閆先生作為一名員工,在離職前的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無論是在崗時段、實際工作成果還是其他相關行為表現,未能匹配對應崗位要求。
針對法院一審和二審判決,閆先生提出了異議。他認為不能僅僅根據自己所在工位的監控視頻就判定自己的在崗時長,他提出工位不能作為**判斷依據,還應該加大監控面范圍,結合其他員工每天在工位上的時間來判斷。
而騰訊則表示,視頻證據僅作為佐證,公司已經按照要求提供了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記錄等多方證據。
網友:太不人性化了
對于一個已經工作了7年的老員工,網友認為騰訊直接將其辭退的做法太不人性化了。認為閆先生已經工作7年了,現在以與崗位不匹配為由辭退,未免過于牽強。
也有網友認為該員工因為自己資歷深就遲早早退的行為是不對的,正常上班的時間不在,下班之后來加班應該好好反省。
但是無論如何,電商平臺屬于工作節奏較快的公司,員工不但要適應工作節奏,更要及時更新自己的技能,提高自己的能力,從而避免在互聯網浪潮中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