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31歲的經濟學家喬治阿克爾羅夫發現,在二手車市場,賣家比買家更了解車輛信息。可買家總認為賣家王婆賣瓜,怕自己買虧了,就選擇盡可能壓價。但一味壓價反過來又導致賣家不愿提供好產品,于是劣質品取代優質品充斥市場,最后導致整個二手車市場萎縮
1970年,31歲的經濟學家喬治·阿克爾羅夫發現,在二手車市場,賣家比買家更了解車輛信息。可買家總認為賣家“王婆賣瓜”,怕自己買虧了,就選擇盡可能壓價。但一味壓價反過來又導致賣家不愿提供好產品,于是劣質品取代優質品充斥市場,**導致整個二手車市場萎縮。這就是后來在經濟學界大名鼎鼎的“信息不對稱”理論。
“買的沒有賣的精”,因此,“貨比三家”乃至“隨大流”都成了大多數買家的普遍選擇。
互聯網時代的“隨大流”有了前所未有的便利。購物前看看商品評價、住宿前看看酒店的評價,已經成了互聯網時代人們消費前的固定動作。在社交電商中,特別是在很多主打內容推薦的電商平臺上,“種草攻略”“試用筆記”已成了很多人購物前的參考。但一則《電商評論可造假 “種草經濟”有坑》的報道給了剁手黨們當頭一棒——原來,好評可以造假,點贊可以造假,收藏可以造假,一切都能“做”出來,只為“勾引”你消費。
本來能夠幫助消費者避免信息不對稱陷阱的電商平臺,卻又陷入利用信息不對稱來進行流量、評論、點贊、收藏造假的窠臼,真是非常諷刺。這里面,有網絡水軍等灰黑產的原因,有電商經營者“黑心”的原因,也有電商平臺監管不力的原因。實際上,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經賦予了消費者知情權,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網絡刷單、流量造假、虛假宣傳等做了嚴格規制,電子商務法對虛假刷單和流量造假更是明確規范,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也有相應規定,但相對于日日新、又日新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恐怕經常都是現實問題的追趕者。
法律的滯后性是一個長期困擾的難題,但執法必須跟得上
石家莊網站建設消息。一方面,執法部門必須與時俱進,聯手技術部門,增強發現網絡刷單、流量造假、評論造假、點贊造假以及收藏造假等灰黑產的能力,不能在電商平臺強大的技術能力面前束手無策;另一方面,監管部門之間也必須攜起手來,發動群眾,“群防群治”,讓造假者無處遁形。只有如此,才能實現以技術為支撐、以法律為保障,不僅打擊個別經營者的違法甚至犯罪行為,而且要針對整個產業鏈和生態鏈進行全程監管、全部覆蓋,維持互聯網經濟的良好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