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當下的主流觀念里,科技永遠是政治正確,最近幾年大數據云計算技術看起來突飛猛進,廣泛運用于在各個領域的運用尤其是金融行業,大數據云計算在客戶挖掘、市場開拓、產品設計以及風險控制等等方面運用逐漸廣泛起來,于是許多公司就在自己的名字上加上
在中國當下的主流觀念里,科技永遠是政治正確,*近幾年大數據云計算技術看起來突飛猛進,廣泛運用于在各個領域的運用尤其是金融行業,大數據云計算在客戶挖掘、市場開拓、產品設計以及風險控制等等方面運用逐漸廣泛起來,于是許多公司就在自己的名字上加上“數字科技”字樣,比如“某某數科公司”等等。
然而,變化總比計劃快,炙手可熱的數據公司也出現了問題。
9月份以來許多為金融機構提供大數據云計算的數據公司出事,據媒體報道,魔蝎科技、新顏科技、公信寶等多家數據風控公司高管或者核心技術人員被警方帶走調查。大數據行業經過這幾年轟轟烈烈的無序競爭后,監管下決心要整頓這個行業,尋找行業發展邊際,*重要的是要遵守法律對于個人隱私以及數據運用的規定,從而為未來的金融業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由于數據公司為金融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公司提供大數據云計算業務,他們是互聯網金融公司的底層業務,尤其是導流業務,為金融公司挖掘客戶,提供客戶身份信息,是純線上金融業務開展的基礎。
其實,關于數據的采集和運用,法律方面早有規定。
石家莊網站建設消息2017年6月1日,《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比如第四十一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被收集者同意;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這就是說,個人身份信息要被采用必須經過客戶授權,而且更重要的是客戶授權的信息用途、期限等等也應該是客戶的權利范圍,數據公司不能漠視。
從法律上講,客戶數據屬于依附于人身上的一種個人產權,只有本人才有所有和處置的權利,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能擅自處置,尤其是不得用來從事非法犯罪的行為。
比如在互聯網金融領域正在遭受嚴打的“714高炮”或者“套路貸”等等,許多數據公司就是這類犯罪行為的幫兇,而這也可能是此次許多數據公司被查的導火索。*近幾年,互聯網業務勃興,基于互聯網業務的個人信息也在網上無序傳播,為某些互聯網公司采用個人隱私和權利非法牟利提供了可乘之機,比如前期就有某互聯網公司高管就公開表示,中國人相對開放,對隱私問題沒有外國人那么敏感。如果用隱私來交換便捷性或者是效率的話,很多情況下,中國人是愿意這么做的。這盡管聽起來是一個大實話,但是足以看出互聯網公司在尊重個人隱私保護方面意識是多么單薄。其實,本質上來說,大數據云計算沒有好壞之分,他們只是工具,關鍵在于人們如何利用。
比如網絡爬蟲技術,是一種按照一定的規則,自動地抓取萬維網信息的程序或者腳本。這種技術如果通過各種技術偽裝故意繞過別人設置的障礙,抓取別人網頁的數據,就類似于偷竊行為,其數據來源的合法性無法解釋。
有些數據公司通過爬蟲技術抓取的數據進行販賣,或者為某些互聯網公司提供非法催收的工具,本質上就是一種犯罪行為。
個人的行為數據對于金融業定價和風控兩個重要環節到底能起多大作用,目前應該還是未定之數,比如*簡單的語音客服,到目前技術上還沒有成熟,客戶體驗很差。再比如有些APP所謂的通過某人的行為數據給他推薦相應的產品,不過就是看你去過哪里,買過什么商品,然后就在他經常閱讀新聞的地方,夾帶廣告而已,比如機器發現你今天到了岳陽,然后給你推薦岳陽的樓盤,類似這樣的智能獲客顯得就很低級可笑。
目前金融科技里所謂對大數據云計算的運用,*有效的還是獲客,因為需要知道潛在客戶住所、聯系方式、職業、年齡或者親戚朋友的聯系方式,這些都是敏感信息,極易侵犯別人的隱私權。至于所謂的風險控制,人工智能畫像等,跟傳統的征信系統效率提高不是很明顯,在筆者看來,并未有實質性的進步,有些所謂數據到底對風險控制等等起到了多大的作用,目前沒有有說服力的證據。
某些所謂的高科技企業,用一個大多數人不懂的高科技概念講一個故事,然后上市圈錢或者銷售產品,忽悠的成分更濃一些,這種做法在近幾年消費金融領域很普遍。
技術不是目的,人類運用技術的目的是為人類自己創造福祉,如果縱容一些法律道德觀念淡薄的企業通過侵犯人的基本權利而獲利,也不利于大數據和消費金融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