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不送貨上門,只放代收點 《快遞暫行條例》實施一年多末端服務仍問題頻出 這樣的事您遇到過嗎? 2018年5月1日,中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施行,針對快遞員是否可以拒絕送貨上門、快遞丟失后如何索賠、寄件人隱私保護等問題給予
“快件不送貨上門,只放代收點”
《快遞暫行條例》實施一年多末端服務仍問題頻出
這樣的事您遇到過嗎?
2018年5月1日,****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施行,針對“快遞員是否可以拒絕送貨上門”、“快遞丟失后如何索賠”、“寄件人隱私保護”等問題給予了明確規定。
近日,記者走訪調查發現,該《條例》實施一年后,快遞員送貨不上門、不征得收件人同意私自找代收點代收等末端服務問題依然頻發。
現象:未經同意快件被放代收點
6月初,內蒙古師范大學學生小趙從某購物網站購買了一副墨鏡,商家通過宅急送公司配送。幾天之后,小趙收到了呼和浩特宅急送公司一名快遞員的電話,對方告知他的快件已放到了距學校較遠的一個代收點,需要小趙自己去代收點取件。
“快遞服務應該送貨上門,這位快遞員不但不送貨上門,還在未與我溝通的情況下私自將快件放至一個距離收件地址較遠的代收點。我之前也經常網購,許多快遞員會把快件送到宿舍區旁,我可以當面簽收。”對于宅急送快遞員的做法,小趙在電話中表示不滿。該快遞員隨后告訴小趙,可以于次日將其快件重新送到近一些的代收點,但還是無法送貨上門。*終,小趙自己去代收點取回了快件。
在呼市海亮廣場上班的市民李穎也遇到過相似的情況。
6月10日,李穎從某購物網站購買了一件護膚品,商家通過百世快遞將貨品進行了配送。
石家莊網站建設消息6月13日,李穎收到了快遞員發來的信息,稱其快件已被放至海亮廣場C座負二層一家快遞代收點。該代收點保存快件兩天內免費,超過兩天**每天收費3元。“快遞員在未通知收件人的情況下,就私自將快件寄放至收費的代收點,屬于強制收件人接受此項末端收費服務。”李穎說,除此之外,快遞員這樣的做法還導致消費者無法當面驗貨、收件信息暴露給第三方代收點、快遞錯領、無法得到送貨上門服務的情況出現,甚至可能因為超時取件而付出額外的費用。
以上小趙和李穎遇到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并非個例。有些快遞員未經收件人同意,就將快件放到了代收點的現象,許多市民都遇到過。
部門:遇違規情況應及時投訴
對此,呼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科工作人員劉濤介紹,《快遞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如果快遞員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柜,需征得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在未征得收件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快件私自放至代收點,屬違規行為。
劉濤介紹,市民們在遭遇此類情況時,可及時通過所屬服務的快遞公司進行投訴,或通過內蒙古快遞申訴中心熱線12305進行申訴。屬地郵政管理部門會對快遞企業、快遞員相關違規行為按照具體情況予以處理。
專家:需在快遞服務源頭上加強管控
在內蒙古社會科學院經濟學研究所所長于光軍看來,代收點和快遞柜存在的初衷,是作為在收件人不在家的情況下替代小區門衛、小超市更方便、**、安全的選擇,重點應當是收件人不在家時候的備選項。但是現在,這種做法已經成為了快遞員的“默認選項”,從而導致收件群體也逐漸被迫默認了這種做法,使得快件當面簽收越來越難實現。《快遞暫行條例》在實際操作中的執行程度也越來越低。因此,要想讓《快遞暫行條例》行之有效,還需在快遞服務源頭上加強管控,在監管處罰方面進一步細化且更加符合投遞方和收件方需求,讓條例規定真正成為收件人判斷快遞服務好壞的依據,引進更多更好的方案,充分實現快遞末端服務。